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保护消费者权益 我们在行动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设立宗旨
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 "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她又说:"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消费者维权途径
112315维权、消协和驻马店市消费维权公益协会维权
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也可以拨打市消协和驻马店市消费维权公益协会电话维权。
2媒体曝光维权与人民法院维权
针对有背景、有影响力的违法商家,各种协商途径,各种维权受阻,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电视台、报纸、网站、微博等)曝光其违法行为,通过舆论的压力和政府行政执法机关的重视来深度维权。
对行政机关、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不能解决的维权途径,消费者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在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在全国人民团结一致、众志成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驻马店市消费维权公益协会发布消费警示:
消费警示
一、消费者购买商品一定要尽量选择正规的大型商场、市场、门店,一定要索要发票,保留有效证据。
二、手机缴费要问清套餐种类,收费类别,打印清单,明明白白消费。
三、购房及装修要选择大型建筑、装潢装饰公司,签订书面合同,规定双方责任义务,明确交房交工时间、明确使用的材料、品牌、质量、保证、违约责任。
四、老年人要慎重参加保健品讲座。提醒老年人有病切记乱投医、免费承诺别轻信、专家忽悠不上当、无效退款难实现,不要贪图便宜吃大亏。不要掉入变相“赠药”、“免费试用”、“专家讲座”、“免费义诊”等陷阱。
五、预付卡类消费要理性,要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消费。不要被商家宣传优惠折扣而冲动消费,以免商家停业走人、携款潜逃导致损失。不要轻信一些商家口头承诺,要签订书面合同。
六、购车及维修要熟悉“三包”规定,签订购车和维修合同,明确维修项目,明确收费事项,保存维修记录,以便及时维权。
七、旅游时要选择正规旅行社,要了解旅行社的资质,合理选择旅游线路,避免过分注重价格,防止低价陷阱。要与旅行社约定好细节并签订旅游合同,索取发票,在旅游中要保存小票、图片、视频等有效证据。
八、网络购物慎防落入消费陷阱。要选择大型正规网站,注重商家信誉、品牌质量。要详细了解所购买的商品信息、送货安装范围等内容,仔细查看消费者对商品的购买评价,选择信誉较好的网站商家购买。要保留好购物小票、网购订单信息或商家宣传单(宣传海报)、交易(订单)页面及聊天记录等消费证据留存证据。
九、从2014年3月15日起针对网上购物,商品不符合自己需求,买家可以在签收日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无理由退换货的前提是该商品未被拆封、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
2020年主题
凝聚你我力量
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凝聚你我力量”。旨在凝聚社会共识,发挥消协组织共治力量,推进消费维权机制更完善,凝聚消费者共识,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推进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凝聚经营者共识,发挥行业自律力量,推进落实经营者第一主题责任。
3·15打假重拳出击
维权电话 0396-3581315 3582315 15539653333
驻马店市消费维权公益协会